第二百四十七章
吳正義提出的兩件事都不好辦。
至少對李世民來說,這兩件事很難辦。
宦官的事情還好說,大不了把宮裡的宦官都換成宮女,讓自己的妃子孩子辛苦一點,總還有辦法解決。
可是廢除奴籍這件事就是個大坑,誰動埋誰。
在大唐,奴籍人口并不等于奴隸,但是自身也有财産屬性,屬于可以買賣交易的存在,也沒有正常百姓的權利,社會地位很低,還在流民和乞丐之下。
律法規定,奴仆屬于私人财産,如果主人殺死奴仆,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隻需要賠償一些錢财。
奴籍人口的生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
而且奴籍人口的交易催生了很多綁架和拐賣犯罪,一些地方的官府為了錢,甚至會嚴查獨自在外的女性,如果沒有随身攜帶身份文碟,很多人會被當做逃奴處理發賣。
這不是誇張,而是事實。
李世民當然知道奴籍的存在很不合理,但是他不敢,或者說不能貿然廢除奴籍的存在。
原因比較複雜,但主要有兩條。
一是奴籍的存在本就是一種避險的手段。
自然災害頻發時,或是遇到重大變故時,百姓賣身為奴,可以暫時保全性命,渡過難關,主人家幫助奴仆承擔相應的風險,是一種你情我願的交易。
廢除奴籍,就等于堵死了遭難百姓的最後退路。
二是奴籍的存在是統治階層達成的默契。
人口就是勞動力,掌握财富和權力的人為了保證自身的優勢,就需要手裡有足夠的人手參與生産,給自己創造更多的财富,穩固自己的地位。
可以說,奴籍的存在也是一種皇權與士族等勢力的妥協。
大家心照不宣而已。
如果廢除奴籍,李世民就相當于把大唐上上下下全給得罪了,這種局面他不想看到。
吳正義自然知道他的擔憂,說道:“經過這些年的發展,大唐其實已經有了廢除奴籍的條件。”
“哦?什麼樣的條件可以幫朕平息所有人的怒火?”
李世民看似在詢問,實際上已經完全否定了吳正義的要求。
開玩笑,這種得罪人的事情誰愛做誰做,反正老子不跳這個坑!
吳正義說道:“首先,大唐已經走出了立國初期的困境。”
“大唐今年的國庫收入預計會達到三千兩百萬貫,朝廷有足夠的能力應對自然災害帶來的災民問題,朝廷能讓災民活的下去,為什麼還要白白便宜那些官員士族和鄉紳地主?”
“哪怕是把災民送到草原上去,也比讓他們成為某些人的私産更有意義。”
“其次,幾年過去,士族的實力進一步削弱,郵驿司的觸角也遍及了大唐,新科舉可以為朝廷提供足夠數量的官員治理地方,朝廷沒有必要再去依靠所謂與士大夫共治天下和皇權不下縣的妥協來維持大唐的正常運轉,他們要是反對,那就直接把他們手中僅剩的那點權利收回,徹底把他們打回原形!”
“再次,瓊崖将要進行一輪技術擴散,大唐勢必會出現一大批各種工廠和新的商業組織,這就需要有更多的人口加入到循環之中,沒有足夠的人力支持,讓大唐一直保持技術優勢就是一句空談。”
“不管是海貿還是絲路,亦或是大唐内部,這些年都已經發展到了極限,在人口數量沒有出現大爆發之前,讓大唐繼續保持高速增長隻能靠技術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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