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這時,人們才發現,他手腳均扣着沉重的鐵鍊,鐵塊爬滿了鏽蝕和血污,令人驚懼。
看來,馬戲團并沒有誇張,而是真的認為他像沼澤地的短吻鳄一樣危險恐怖。
莉齊忍不住拿出那張傳單,看了又看。
傳單上并沒有寫他做過什麼壞事,隻說他有頭腦,有天賦,曾從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學會了馬戲團所有成員的才能。
按理說,這樣一個人,應該備受崇拜,無論走到哪兒,都是被追捧的對象。但因為他過于恐怖的長相,于是,不僅沒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懼,失去了尊嚴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沒有注意到鎖鍊與籠子:“不知道這位‘惡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說是相當高的評價了。
下一個表演是“決鬥”。
主持人說:“别看他是個魔術師,玩火玩得出神入化,實際上,隻要他願意,他也可以是個神槍手——大家應該都見過在酒館外決鬥的紳士,他們和野蠻的亡命徒不同,在決鬥場上非常講規矩,完全遵循《社會禮法》的規定——雙方各就各位,手-槍與地面垂直,然後,各憑本事,誰的拔槍速度快,誰就能在決鬥場上活下來。”
說到這,主持人停了停:“我們本想請一位紳士,上台參加決鬥,但紳士都是為榮耀而戰,誰願意把命搭在馬戲上呢?”
台下響起稀稀拉拉的笑聲。
“于是,我們請到了湯姆·鮑,這位金盆洗手的神槍手——他願意賭上性命,與我們的‘惡魔之子’一決高下!”
男人鼓掌道:“精彩!精彩!這才是真正的演出!既尊重了紳士的名譽,又帶來了意想不到的節目效果!沒想到新奧爾良也能有這樣精彩的節目,完全不遜色于巴黎的演出,真的太精彩了!”
莉齊卻沒辦法覺得精彩。
“惡魔之子”再聰明,再冷靜,也隻是一個魔術師。
就算他是個罕見的天才,能像神槍手一樣快速拔槍、開槍;開槍的速度也不可能快過真正的神槍手——那些槍手靠手-槍謀生,對手-槍的熟悉程度,完全不亞于魔術師對撲克牌的了解。
而且,她相信,那個湯姆·鮑一定有把握一槍擊斃“惡魔之子”,否則決不會當衆應允決鬥。
為了所謂的演出效果,居然讓一個活生生的人去送死……
莉齊眉頭微蹙,忽然不想再看下去。
作者有話說:
第五本魅影,按照某位讀者的叫法,這應該是“五桶”。
《野獸與金絲雀》是音樂劇桶,《魔鬼的美人》是美化版原著桶,《予你狂熱》是吸血鬼桶,《我愛你,我裝的》是原汁原味外加到《金絲雀》裡逛了一圈的原著桶……這本應該是曾在美國西部掙紮求生過理智冷靜即使穿上西裝也難掩粗暴獸性的暴徒桶(bushi)
還是那句話,每本魅影的背景都會做輕微改動,嚴格來說不算同一個人,請放心食用。
這兩章随機掉落100個紅包,祝大家閱讀愉快。
第2章Chapter2
◎想把他從牢籠裡釋放出來。◎
她本想直接起身離開,但劇場燈光再次暗了下來,兩道明晃晃的聚光燈打在舞台上。
“惡魔之子”身上的鐵鍊被解開,皮腰帶扣上了槍套,與湯姆·鮑各自退後十五步,面對面而立。
樂隊演奏的旋律變得更加陰郁沉重,定音鼓的鼓點模拟着秒針的節奏,咚、咚、咚,如同死亡倒計時一般,令人充滿了不祥的預感。
“惡魔之子”的下颚有些緊繃,不知是因為決鬥,還是什麼。
湯姆·鮑則一臉自信地活動着五根手指。
“按照《社會禮法》規定,我們都将是這場決鬥的證人!”主持人高聲喊道,“讓我們一起等待開槍信号——放心,這場決鬥絕對公平公正,我們保證,假如有一方在信号發出前提前開槍,我們會立即将他擊斃!”⑴
觀衆席掌聲如雷。
随着鼓點聲愈發激烈,“惡魔之子”和湯姆的身影逐漸挺直,手慢慢放下來,垂落在槍套附近。
掌聲輕了下來,人們一動不動地望着舞台,全都屏住了呼吸。
負責發射信号的,是第一個節目的芭蕾舞女演員。她一邊白鹭般優美地騰空而起,一邊高高舉起雙手,朝觀衆展示那把信号槍。
太滑稽了。
莉齊見過不少決鬥,從為榮譽而戰的決鬥,到純屬争強好勝的決鬥,再到因輸牌而誘發的決鬥。但舞台上的決鬥,還是第一次見——歐洲人和南方人推崇備至的“決鬥”,居然成了馬戲團的表演節目,真是滑稽、可笑又荒謬。
更荒謬的是,作為所謂的上等人,男人應該深惡痛絕這種節目才對,他卻兩眼放光,似乎比任何人都期待台上的兩人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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