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是一個我一直都很喜歡、貫穿了全文的意象,從一開始的白玫瑰慢慢變成紅玫瑰,以黑玫瑰結尾,其實映射的就是伊芙琳與湯姆之間的感情的三個階段,熾烈的紅玫瑰一點點枯萎,就像凱瑟琳死後那朵枯萎的紅玫瑰,選的文學作品、歌曲也大多和劇情有關。
很多細節也是我有意設置的,比如槲寄生三次出現的時間都很巧妙,伊芙琳兩次哭到睡着的場景彼此對照,天壤之别。再比如,第二十六章中,“昏沉的日暮照在伊芙琳和湯姆身上”,第二十九章中,再次提到“燈光照在沃倫臉上,讓我想起昏沉的日暮”,也算是用桃金娘的結局來暗示德芙的結局吧。
《壞種》存在不少問題,兩個月三十萬字的速度也讓質量變得有了上限。在寫作這條路上我還有太長的路要走,這我無比清楚,碼字時的狀态就挺能說明問題,有一些章節我讀着覺得非常爛,以後可能會修文吧,不過也可能咕着咕着就算了。現在老福特不适合修改,一改就被吞,真的怕了。前後部分還是能看出文風筆力的改變吧,我個人更喜歡後半部分。
我的精力與時間問題注定了《壞種》最多寫三十萬字,而我要是一咕咕期限就可能是永遠(對此親友深有感觸),所以我隻能拼命與時間賽跑,盡量将主要的故事寫完。其餘番外,慢慢來吧……開始漫長的咕咕之旅和随心所欲的修文。
《壞種》對于我的意義非常特殊,它證明了我在寫作上的頓悟與突飛猛進。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寫出一部和《壞種》風格相似的作品了,因為《壞種》開始動筆我糟糕的心情狀态和完全的沉浸式寫作都是不可複制的,而我又覺得寫作者的文風應該是去契合故事,以後可能不會再寫這樣的故事了吧?
我也曾因為《壞種》沒有更多地表達什麼深層次的東西而感到略微失望,說到底,它隻是一個再單純不過的愛情故事。後來,我又釋然了,為什麼愛情就要比其他的主題淺薄呢?我們寫小說、讀小說就是為了去尋找現實裡并不存在的東西,德芙之間的愛情正因為毫無理智又熾烈如火才讓我着迷。
我從來都不是天賦型選手,純粹是靠着一腔熱愛一點點自己摸索、進步,也走過不少彎路吧,比如幾年前相當喜歡寫那種華麗炫技實則空洞乏味的作文風,後來讀的書越來越多,對文學開始有了自己的理解,自然而然地抛棄了那種華而不實的文風,開始追求一種精妙而生動的文筆。
寫文對于我來說從來都不是一個消耗的東西,而是一種安慰與發洩,相反,把文發出來對于我來說才是一個消耗的東西。大約是無論再怎麼理智,也在希冀着認同感。自娛自樂就不會體會到發文前的惴惴不安和發文後的患得患失,自娛自樂可以随心所欲地寫任何東西,而把文發出來還要考慮到種種情況。
我把我的每一篇文都看作是自己的孩子,他們都是我的心血,myprecious。他們可以醜,可以笨,我自己可以換着花樣地嫌棄他們,但是我真的不想、也沒有足夠強大的内心接受有人一上來就毫無根據地說“這個小孩真難看。我不喜歡。”
這也是為什麼我寫了一兩百萬字的東西,直到現在才發出第一部作品,我總是認為自己寫得不夠好。下定決心把《壞種》發出來還是收了親友三番兩次的鼓舞,“寫得挺好的,發吧發吧。”如果沒有她的“慫恿”,我想我還是沒有勇氣把《壞種》發出來。
在把文發出來的前期也難過迷茫過很多次,懷疑自己花的所有時間與心血究竟值不值得?在近兩個月的時間裡,我幾乎什麼都沒做,沒日沒夜地想着《壞種》相關的東西。我會想,自己所做的這一切,它有意義嗎?它是不是一場徹頭徹尾的自我感動?後來又想通了,老福特的熱度不配拿來評價創作者的水平,但是大家還是多給所有創作者一點反饋吧,他們有時候真的很需要這個。
在寫文上,我從來都很擅長自我懷疑,估計過不了幾天就會覺得《壞種》是個不夠好的故事了。雖然目前沒什麼設想,但依舊相信下一篇會更好。《壞種》完結了,我也要moveon花更多的時間到現實的學習生活中去了。我的本專業和文學無關,寫東西是純愛好,我也要為恰飯吃努力嘛,以後還要忙考研。
感謝在我完成了這個糟糕的故事卻依舊喜歡着《壞種》的你們,再次謝謝所有的紅心藍手還有評論,謝謝。真的非常感謝每一條評論,評論是對創作者最大的支持,前期沒有評論的時候,我時常想着回到自己一個人的舒适圈。謝謝。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和更多的人因為所寫的故事交流的快樂,我們不知道彼此是什麼樣的人,我們隻是單純因《壞種》偶遇。這種快樂因純粹而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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